邢台市林业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
2025-04-29 点击量:2731
| 序号 | 计划名称 | 检查主体 | 检查事项 | 检查依据 | 检查对象 | 检查频次 | 检查方式 | 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|
| 1 | 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| 市林业局 | 行政许可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十条第二款: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;第六十一条: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,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,履行监督责任。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,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,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。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。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,实现与被许可人、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,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;第六十二条: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、检验、检测,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。检查时,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;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。行政机关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、人身健康、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、设施进行定期检验。对检验合格的,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。 | 被许可人 | 1 | 现场检查、书面核查 | 部分检查内容为跨部门联合检查 |